第一个修饰符之abstract? (抽象的)

一、abstract可以修饰类

(1) 被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 (2) 语法: abstract class 类名{} (3) 特点:抽象类不能单独创建对象,但是可以声明引用
抽象类类名 引用名; (4) 抽象类可以定义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(5) 抽象类有构造方法,用于创建子类对象时,jvm默认创建一个父类对象;
抽象的构造方法应用在jvm创建父类对象时应用。
二、abstract可以修饰方法

(1) 被asbtract修饰的方法被称为抽象方法 (2) 语法: 访问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形参列表);
注意:abstract和访问修饰符没有先后顺序要求 (3) 特点:抽象方法只有声明部分,没有方法的实现部分(连{}都没有,以 ; 结尾) (4)
注意:抽象方法只能定义在抽象类中;但是抽象类中即可以定义抽象方法也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
抽象类的子类:
(1) 语法: class 子类类名 extends 抽象类类名{} (2)
要求:如果子类不想成为抽象类,则必须覆盖抽象类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(目的:将抽象方法实现部分补上);
如果子类没有覆盖父类中所有抽象方法,必须定义为抽象类,同时不能创建对象 (3) 应用:抽象类体现了多态的应用 抽象类类名 引用名 = new 子类类名();
// 父类型的引用存储了子类型的对象
第二个修饰符之static? (静态的) — (这个很重要哦~)

一、static可以修饰属性

(1) 被static修饰的属性称为静态属性、静态变量、类变量 注意:成员变量分为:实例变量和静态变量(或是静态属性、类变量) (2)
位置:定义在类以内,方法以外,被static修饰 (3) 语法:访问修饰符 static 数据类型 变量名; 访问修饰符 static 数据类型 变量名=值;
注意:访问修饰符和static之间没有先后顺序要求,但是都必须在数据类型的前面 (4) 特点:静态属性基于类而存在,和创建多少对象无关,被所有对象都共享
(5) 使用: a. 通过 对象名.静态属性名 b. 直接通过 类名.静态属性名 ——>建议 注意:实例变量必须通过 对象名.实例变量名 进行访问
二、static可以修饰方法

(1) 被static修饰的方法称为静态方法 (2) 语法: 访问修饰符 static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形参列表){ // 方法实现、方法体 }
注意:访问修饰符和 static之间没有先后顺序要求 (3) 使用: a. 直接通过 类名.静态方法名(实参); --》建议 b.
通过对象名.静态方法(实参); -->不建议 (4) 静态方法语法细节: a. 静态方法中只能访问本类的静态成员(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) b.
静态方法中不能直接访问本类的非静态成员(实例变量+非静态方法) c. 静态方法中不能this/super关键字 d. 静态方法能被子类继承 e.
静态方法只能被静态方法覆盖,静态方法没有体现多态的应用 (5) 静态方法应用场景:通常将工具类中方法设置为静态方法,为了方便使用者调用

三、static可以修饰初始化代码块

(1) 被static修饰初始化代码块称为静态代码块 (2) 静态代码块的位置:定义在类以内,方法以为,被static修饰的{} class 类名{
static{ // 静态代码块 } } (3) 作用:在类加载的时候,按照和静态属性定义的先后顺序完成对静态属性的初始化工作 (4) 类加载: a.
概念:jvm第一次使用一个类的时候,通过classPath找到类对应的.class文件; 并且对.class文件进行读取该类的信息;
(包名、类名、父类、属性、构造方法、成员方法等); 将读取信息保存到jvm内存中,一个类只一次类加载。 b. 类加载的时机:(什么叫jvm第一次使用一个类)
I. 第一个访问该类静态成员(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) II. 第一次创建该类对象:先完成类加载;再完成对象的创建 III.
子类类加载,先导致其父类类加载:先加在父类,再加载子类 ① 第一次调用子类静态属性或静态方法 ② 第一次创建子类对象:先进行类加载,再完成对象的创建
加载:先完成父类的类加载,再完成子类的类加载 创建对象 :先完成父类对象的创建,再子类对象的创建
第三个修饰符之final? (最终的)

一、final可以修饰变量(局部变量、成员变量—>实例变量和静态变量)
(1) 特点:被final修饰的变量,作用范围内常量,只允许一次赋值,可以被发多使用 注意:final修饰变量一旦赋值,不能修改 (2) 语法: 访问修饰符
final 数据类型 变量名 = 值; (3) final修饰的实例不再具有默认值,开发人员对其赋值的机会如下: a. 定义的时候对其初始化,赋值 final
int a = 3; b. 利用构造方法完成赋值 class A{ final int a ; public A(int a){ this.a=a; } }
(4) final修饰的静态变量不再具有默认值,开发人员对其赋值的机会如下: a. 在定义时对其初始化,赋值 b. 利用静态代码块对其初始化 class A{
final static int n; static{ n = 5; } } (5) final修饰的引用,代表引用中存储对象不能改变
二、final可以修饰方法
可以被子类继承,但是不允许子类覆盖.
三、final可以修饰属性
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,即没有子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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